
今天一大早有人跟小编咨询:“律师,您好,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拆迁房怎么分割的问题。”实践中,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本是一件较为繁琐的事,征地拆迁再遇上离婚就会更加复杂。现实生活中也确实有不少人遇到了这个问题,下面小编就结合案例为大家进行分析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6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;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6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夫妻一方的财产: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(二)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(三)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根据上述规定,要想判定补偿款怎么分,得先确定被拆迁房屋是属于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?小编分情况为大家分析: 第一种,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没有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,同时在房屋征收时并没有对房屋进行差价补偿的,此时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,另一方无法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。